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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胎死腹中 即墨妇幼保健院遭网友吐槽

2013-08-04 15:15 | 来源:

 丧子之痛让周卫宁变得沉默寡言,经常一人对着窗外发呆。

    本报7月25日报道的《“即墨妇幼让我胎死腹中”》一稿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稿件被多家知名门户网站转载后,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一些网友希望有关部门严厉处罚这名草菅人命的医生。另外,经过专家指点,受害人周女士准备做鉴定,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家属:

    医院态度让人心寒

    周卫宁的弟弟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出事二十天后才到即墨妇幼保健院找相关人员讨要说法,主要是因为出事后家里就乱了,姐姐清醒后情绪一直不稳定,家人只好24小时陪着,就害怕姐姐一个人在家出事。

    为了能让姐姐尽快想开点,姐姐的女儿也不上幼儿园了,天天在家陪着。周先生说,他们向医院投诉时,医院开始时态度很好,表示一定会给一个说法。此时全家人已经非常疲惫,他们只想尽快结束,让姐姐的生活早日走上正轨。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医院明白他们的意图后直接翻了脸,明确地说医院没有错,医院没有抢救资质,必须转院,如果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

    周先生说,医院前后态度的变化,让他们感到了医院的冷漠和无情,但也很无奈。

    即墨市卫生局:

    “妇幼”可做剖腹产

    记者采访了即墨妇幼保健院,该院医务科周科长明确表示,他们医院没有抢救的资质

    针对这一说法,记者咨询了即墨市卫生局,该局相关人员经过调查后给记者进行了回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抢救资质的提法本身就不合适,应该说是“抢救条件”,医院内基本抢救药品是有的,这些药品在下面的卫生院也配备。根据规定,周卫宁及腹中的孩子如果当时符合转院条件,应该尽快将其转往即墨人民医院,如果当时病人包括腹内的孩子的状况不符合转院条件,那就是不敢让其上路的。胎盘早剥现象最主要的抢救措施就是尽快进行剖腹产,将孩子剖出来。这个条件,即墨妇幼保健院还是有的。

    至于如何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卫生局需要根据专家的鉴定来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卫生局业务科会根据鉴定对即墨妇幼保健院进行处罚。

    相关专家:

    妇科大夫应有预见

    记者咨询了青岛几大医院妇产科的专家,他们看到周卫宁女士2013年5月11日在即墨妇幼保健院做的B超单后表示,从当时的情况来看,胎儿的胎心已经开始减弱,妇产科大夫应该能判断出周卫宁出现了胎盘早剥。

    专家表示,此时最危险的不是周卫宁而是她腹中的孩子。一般来讲,妇产科大夫这时应该马上进行手术,将孩子剖出来。至于手术中出现的并发症,术前很难确定,如果能够预见,而产科大夫又不能处理的,可以提前联系相关专家到场处理。从周卫宁当时的情况来看,首先出现危险的是孩子,大人也会出现危险,但与孩子相比,还要推迟一段时间。

    对于此事件,各位专家都表示,作为同行他们不好说什么,他们建议周卫宁先做鉴定,只有有了鉴定结果才有法律依据。有了法律依据,才能正当维权。

    周卫宁女士:

    准备走法律程序

    听到专家的建议后,周卫宁女士长出了一口气。周卫宁告诉记者,事发后她一直不敢出门,不敢面对所有人。她首先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丈夫。丈夫家里还有一位88岁的爷爷,丈夫几代单传,爷爷一直盼着能抱上重孙子。事发后家人都瞒着老人,害怕他听到以后受不了。爷爷多次问家里人,是不是生了?家人无法回答,只好说:“还没呢,生了就和你说了。”

    从医生的口中她知道,自己两年内不能再生孩子,也就是说三年内不能满足老人的心愿。想到这里周卫宁觉得很惭愧,几次想和丈夫离婚,但想到自己的女儿,周卫宁又开始矛盾起来。

    周卫宁告诉记者,上周她听到医院的说法后非常愤怒,孩子没了,医院却如此的冷漠,让她心寒。如果医院有一点愧疚,她的心里也会感到少许的安慰。从出事到现在,医院院长从未出面,他们除了推诿就是推卸责任。通过与专家沟通,她决定通过走司法程序为自己和失去的孩子讨回一个公道。

    网友:

    医院和医生太不负责任

    看到本报的报道后,网友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网名“zjw1191919”的网友说:“医院和医生太不负责任了!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啊!追究他们的责任。”

    网友“寂寞烟斗”则说,“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神圣之地;医生,是医治患者的白衣天使。可看到这篇报道,令人警醒;患者痛失爱子,令人痛心及惋惜!?国家严令,医院整改,本着先救人后处理事故的原则,让医院造福于民,以人为本。可是医院,丧失医德,见死不救;发生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医疗事故后,又再三推托事故责任,叫人寒心!希望新闻媒体工作者,继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更希望医院改进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每位医院工作者,谁为患者造成医疗事故,谁就担当医疗事故责任,绝不姑息养奸;真正还事故当事人一个公平,还社会一个公道!”

    网友“nanian2012”说,“作为一个将要成为大夫的人,看到这个报道,我感到很痛心,原本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陨落了,这是医生的失职,为什么原本可以挽救,却眼睁睁地看着生命的消失,我想当事医生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而不是一味地推脱责任。医院更应该引以为戒,严肃处理此事件,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而不是国当事医生开脱,如果这样下去只会给我们医生带来更坏的社会印象,从这个医院的态度来看,他们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卫生局主管部门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也希望这个失去孩子的母亲能够早日坚强起来,希望报社能够继续关注此事,给这个不幸的母亲一个公道。”

    网友“hongshuye555”说,“看了这篇文章,我的内心无法平静,作为一名医生,一位刚刚做了父亲的医生,我深深地为这位母亲惋惜,更为无良的医生无良的医院痛心,就是这样的医生,这样的医院为我们医生同行们抹黑。医者仁心,作为一名医生,从刚刚进入医学殿堂的第一天就背诵了苏格拉底誓言:健康所系,生命所托。我们自从做了医生就应该有深深地责任感,当每个病人躺在我们面前将生命健康毫无防备的托付给我们时,我们的内心就应该树立起深深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我们要细致入微的诊断,深思熟虑的处置,不敢有一点纰漏,不能有一点模糊或者模棱两可,可是我们看看这位母亲所遇到的几位医生,所说所做之中有多少模糊,多少不确定,甚至到最后当生命已经陨失之后那位医院领导还在用诸多不确定因素来搪塞,作为医生你们情何以堪。医生在当病人把生命托付之时你就应该对她的生命负起责任,把不确定因素尽量的转化成确定,是不是第一次超声看不清那么赶快找产科医生会诊,怎么偏偏等到胎盘剥离的已经无法挽救。我还要质问那位让病人转院的产科医生,在胎盘早搏,胎儿窘迫时我们课本上首要的治疗原则是什么,在你有条件有机会把胎儿挽救出来时为什么违背原则的建议患者转院,一个即将出生的孩子的是将生命托付与你啊。如果挑你错误,第一条就是违背了询证医学胎盘早剥治疗原则——就应该就地尽快刨出胎儿,第二你严重的违背了告知义务,虽然家属不懂,腹中胎儿无知,可是你没有给这位母亲这个孩子最后的选择生存的机会。那位科长说什么120会耽误时间,或者联系下家医院也会有种种不确定因素,那么我可以揭露你这个伪命题吗?如果拨打120或者联系上级医院,结果肯定是确定的,得到的回复一定是就地立即破腹产挽救宫内窘迫的胎儿。说了这么多,只是因为痛心为那陨落的鲜活的生命,为那怀胎十月却无法怀抱孩子的母亲,为那些已经忘记了身上责任迷失了的医生们,和到了这时候还在推脱责任的医院。”

    延伸阅读:

    即墨妇幼孕妇打着吊瓶猝死

    2012年7月12日下午,24岁的肖先生带着妻子来到即墨妇幼保健院检查治疗,当天医护人员为其进行了输液治疗,13日早上化验完血液后,医护人员又为她准备了三个吊瓶,可没想到第三个吊瓶还没打完,杨女士就突然间呼吸和心跳停止,虽经医护人员抢救近三个小时,但仍未能挽回她的性命。对于死亡原因,家属们怀疑跟打的药物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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