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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捕鱼 长航泸州公安在行动

2013-03-12 18:36 | 来源:

长江之上法网高悬
打击非法捕鱼 长航泸州公安在行动
作者:李捷
 
川南大地,美酒飘香,江河遍布,物产丰饶。然而,几年来长江水域鱼种数量及种类不断减少,甚至部分国家级珍稀鱼类濒临灭绝。
凌晨,滨江路上擒获电鱼老手
2013年2月26日11点。
夜,寒风刺骨。泸州市江阳区枇杷沟,灯光昏黄,行人渐少。一辆出租车靠边停下,车上下来两名男子。其中一个人提着一个沉甸甸的袋子,另一个人背着一个背篼。二人径直朝一条巷子走去,巷子的另一头通往沱江。
二人的脚步停在沱江一桥的桥墩旁,熟练的从口袋及背篼里取出了电瓶、增强电压用的“机头”、水裤以及改装过的鱼竿、渔网。一切准备就绪,二人打开电瓶进入沱江。沿着沱江边的浅水处,一人按动着电瓶开关,一人配合着划动渔网,三米以内不时有被电击晕的鱼落入网中。
一个多小时后,二人行至长江与沱江的交汇处。他们将由这里上岸,像往常一样将当晚电到的鱼带回市场贩卖。刚刚踏上滨江路,只听一声大喝:“警察!站住!”。二人扔下手里的东西拔腿便跑,守候多时的长航公安早有准备,二人跑了几步便被按倒在地,随后被带回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接受调查。
一共16条鱼。二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还交代了曾多次电打鱼的情况。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二人刑拘。
首战告捷并未让办案民警有丝毫松懈。从掌握的情况来看,还有规模更大,手段更恶劣的非法捕捞行为存在。
 
非法捕捞活动猖獗
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是长江上游的禁渔期,任何捕捞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而在这段时间,市场上的江鱼价格就会节节攀升。为了谋取利益,非法捕捞变得十分猖獗,这无疑给执法带来巨大压力。
以往只是渔政对非法捕捞进行打击,但是为了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也从刑事犯罪这方面参与打击。
参与打击后,分局高度重视,根据辖区不同水域的特点制定方案。为将警力前移,分局刑侦支队决定采取驻所办案模式,支队民警分赴宜宾、泸州、合江三个派出所,迅速成立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小组。
 
抓捕难题
调查发现,从事非法捕捞的人通常使用高压电设备捕鱼,这会将大量的鱼不论大鱼、小鱼,还是鱼苗,全部电死;即使有时候鱼没被电死只被电晕,但是电流会对其性腺造成破坏,从而导致其不育,不能进行繁殖活动;另外电捕鱼还会对鱼的食物,一些河流中栖息的无脊椎动物造成严重伤害,使鱼的生物饵料减少,间接影响渔业资源的恢复。
在得知这些人是用高压电电鱼之后,队员们更加焦急了,抓捕行动拖得时间越长,对长江的鱼类就可能产生更大的危害。
然而,要将这些人一网打尽并非易事。“如果在江上截停非法捕捞船,公安巡逻艇的噪音会暴露我们,船上的人很可能会跳江逃跑,这样太危险。”办案民警王乔野说,“长江四川段绝大多数是山区河段,野码头不计其数,若是在岸上蹲点也不现实。” 怎样将这些人抓住,更有力地打击非法捕捞的行为,成了所有专案组队员的一块心病。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民警大量的走访、摸排,一些重要线索渐渐浮出水面。“这些非法捕鱼的船只停在哪里、什么时候出捕、什么时候回来都被我们掌握了。”王乔野说。此时,一张法网正迅速的张开。
打防结合,捷报频传
通过摸排到的信息,派出所在重点区域加强巡逻防范,专案组民警对非法捕捞开展了精确打击,一时间泸州、合江、宜宾战果不断。
——合江派出所专项行动小组在江边蹲守6个多小时后,成功抓获嫌疑人张某某,查获非法捕捞的长江河鱼8条,其中有重达7斤多的河鱼,以及发电机,变压器,电线等电打鱼工具。3月4日,2名在逃人员冷某某、冷某某在专案组民警的强大攻势下投案自首,现3人已刑拘。
——2月27日22时许,宜宾派出所专项行动小组在宜宾市翠屏区栓江碛长江边巡逻时,抓获在该水域使用电击方式捕捞长江鱼类的谢某某、谢某某,当场查获已捕的长江野生鱼10余条。现2人已刑拘。
——年3月1日21时许,宜宾派出所专项行动组民警在宜宾市翠屏区木材站长江边巡逻时,抓获在该水域使用电击方式捕捞长江鱼类的曹某某、黄某某,当场查获长江野生鱼40余条,现已刑拘1人,取保1人。
——3月7日凌晨,泸州派出所专项行动组民警在泸州市江阳区茜草镇麻柳湾长江水域巡逻。抓获在该水域使用电击方式捕捞长江鱼类的邱某、潘某,当场查获繁殖期鱼类19条。犯罪嫌疑人邱某、潘某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拘留。
截止12日,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0起,刑事拘留14人,取保1人。专项行动还未结束,专案组又投入繁忙紧张的侦破工作中,我们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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