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百草园地 > 正文

泸州市民满足六个条件可申请廉租房

2015-04-09 09:59 | 来源:

市民:2015年第一季度租赁补贴什么时候能够领到?

回复:因2014年保障房跟踪审计对部分享受租赁补贴人员信息存有疑问,因此部分人员在2015年第一季度需暂停发放,故导致2015年第一季度租赁补贴发放时间延迟。现区住建局正在积极办理中,预计4月10日前将发放到位。

市民:城西是否有公办幼儿园?

回复:城西除了有梓橦路幼儿园,还有新马路幼儿园的分园,现在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明年9月招生。

市民:申请廉租住房需要哪些条件?

回复:申请廉租房需具备以下条件:(一)一人户申请人为1人、二人及以上户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至少2人以上(含2人),户籍需于2009年12月31日至今在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大山坪街道、邻玉街道、蓝田街道、茜草街道、华阳街道、张坝景区属城市规划辖区范围内,且连续取得3年以上(含3年)非农业常住人口;(二)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需在2011年12月31日前享受民政部门批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属重残、重疾等民政优抚对象的需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条件;(三)一人户申请人需于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租赁补贴并不间断年审合格至今;二人及以上户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2010年12月31日前享受租赁补贴并不间断年审合格至今;(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房产;(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租住国有公房;(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

市民:咨询异地就医报账问题。

回复:按照有关规定,参保城乡居民需转市外医院治疗的,原则上由统筹地区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泸州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转诊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医院临床科室、医保办负责人和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并报经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后方可转院。急、危、重症参保患者急需转院的,可先行转院,在出院前补办转院审批手续。未办理转院审批手续的,其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且该部分医疗费用不列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市民:七十余岁能否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回复:按照有关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市民:档案出生时间和身份证出生时间不一致,退休怎么办?

回复:按照有关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记者 高武琴

  • 健康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健康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健康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健康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健康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882779006 邮箱:3109022@163.com

健康百科>>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