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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提案惹争议 该不该为孩子维持不幸婚姻

2015-03-03 09:01 | 来源:

导语:今年两会上,民革中央提交一份关于修订完善婚姻法律制度的提案,提案建议: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消息一出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

该不该为孩子维持不幸婚姻

新闻事件

为防“离婚潮”,两会提案出新招

今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民革中央提交一份关于修订完善婚姻法律制度的提案,提案建议“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

提案称,根据中国民政统计数据,2002到2013年,结婚登记对数增长了71.4%,离婚对数增长了197.4%。造成该现象的原因为婚姻自由原则被滥用。提案建议婚姻法应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当事人的离婚加强干预,增设离婚的限制条件。建议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

专家视点

该不该为了孩子维持不幸婚姻

王震宇(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员):不和睦的家庭对孩子成长不利

现代的家庭,是一种夫妻为轴心的家庭,家庭一切关系以夫妻为中心,其他关系都是这个关系派生出来的。如果夫妻关系本身不和睦、不幸福,那么这个家庭很难有真正的幸福,对孩子也不会有很少的生长环境。

当感情消失婚姻死亡,并不是说夫妻每天大吵大闹,大打出手,有的甚至是处于一种冷漠状态。就是说夫妻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既不关心,也无感情,这种冷淡的状态是会传递的,孩子在这种家庭中成长,真的是不会健康成长。

现代人和过去的人不同,过去因为大家生存条件非常差,一个家像一个互助组一样,我们在一块为吃饱、为穿暖而奋斗,所以对婚姻质量、对感情上的东西要求非常低,所以一家人在一块,能共同渡过难关,就是走过这一辈子就不错了。但是现代人在生活条件好了,经济条件各方面都改善了以后,他们对家庭里边的精神追求就会多得多。而且现代人的婚姻质量呢,也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会要求得多。

我是专门研究婚姻家庭的,我的任务是维护家庭,我举一个例子,也是向我咨询的一个女士。她的男人有了外遇,这个女的就为了孩子绝对不想离婚,当然开头我是赞成她能把这个家庭给料理好,尽量地给她挽回。结果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努力,一年、两年的努力,这个男的不但不回头,到最后变本加厉,后来说,你如果不跟我离婚,首先是孩子的生活费我断绝,再一个就是我要宰了你,最后发展到我要宰了你全家。最后,所有的威胁还没有起作用的时候,他又开始,就和那位女的在同一个院里公然同居,我觉得这个女人承受的侮辱的我不能忍受。我当时跟她说,像这样一个被侮辱、被迫害的情况下,你维持的是什么家庭?她的孩子痛苦地说,“妈妈,咱们赶快跟他断了吧!”

如果夫妻已经无爱而选择离婚,不仅是为追求自己的幸福,对孩子也是一种幸福。如果在一个苦难的家庭中,比如持续的冷战或者是热战的家庭中长大,这个孩子一点幸福感都没有!所以我认为在无爱的情况下,婚姻在完全死的时候,解除这个婚姻,是对三个人,就是父母和孩子都是一种解脱。

但是我觉得,在某些时期,夫妻是不适宜离婚的,比如说孩子中招前、高考前啊,或者孩子在生病,在非常严重的时期,即使这时候你们俩矛盾激化到极点了,我觉得为孩子稍微地往后缓和一段时间,就是缓冲一下,不要在这个时候给孩子以致命打击。

Ayawawa(作家,情感专家):别把孩子当“白痴”

孩子的感觉是异常敏锐的,家庭是真和谐,还是维持表面和谐,他是能够察觉的。如果刻意掩盖这种裂痕,双方维持表面和谐,很容易将孩子的直觉及表面知觉分离,造成孩子的内心冲突。想想看,这就好比你的伴侣背叛了你,你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上来,在这种状况下,大人都很容易焦虑,更不用说孩子。

有一种说法是“为了小孩不离婚就是爱孩子”,当然不能否认父母对孩子的爱,但这种爱是将孩子当做弱智来对待,当做傻瓜来呵护的爱。在这样的家庭成长起来的小孩,身上会背负着更多来自于长辈的希望和要求,背着这样的感情包袱的孩子更容易成才,但是通常更叛逆,而且很难脱离原生家庭,成年后也很难得到幸福。

许颖(心理医生):“凑合婚姻”难长久

在我多年的工作实践中,经常遇到夫妻因各种原因而“凑合”的情况,为了孩子是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凑合”的状态是消极的。它会给夫妻和孩子都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还会给今后的生活埋下危机。

婚姻中出现问题是很正常的,如果能积极地解决这些问题与矛盾,在维持幸福生活的同时获得更强的驾驭生活的能力,这当然是最好的。不过,如果问题已经严重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即使双方因各种原因而努力“凑合”下去,这样的家庭也是不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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