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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 建立“四项机制”

政策法规 时间:2021-08-18 11:42 浏览:130

新华社电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以下简称感控)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建立专业团队年度评估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抽查检查机制、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每月研究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四项机制”。

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专家作用,组建辖区内感控专业团队。每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若干评估小组,对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的感控工作进行一次整体评估,确保省域有关医疗机构全覆盖。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感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后果的严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健全感控工作追责问责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的,要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