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青山区向阳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美容消费纠纷,美容院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为消费者进行医疗美容,导致消费者面部受损,美容院赔偿消费者6万元。
今年2月23日,韩女士在青山区某美容院花1500元进行隆鼻手术,在注入骨粉后出现发炎、发紫等不良反应,美容院工作人员带韩女士去另一家大型美容整形机构将骨粉取出,但情况未见好转。随后,美容院出资陪韩女士去北京做进一步检查,医生说受损的鼻部暂时不能再做手术,视恢复情况再定。期间,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5月底,韩女士来到向阳工商所寻求帮助。受理投诉后,工商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美容院在只有化妆美容资质,而未取得医疗美容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其经营行为已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工商人员对美容院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之后,经工商人员多次调解,最终促成美容院与消费者达成补偿协议,韩女士获得6万元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