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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中医养生”幌子 高中毕业生非法行医

2014-10-23 11:04 | 来源:

10月15日下午,苏州市吴中区卫生监督所接甪直派出所报告,一名患者在甪直一家养生馆诊治后病情未见好转而引发纠纷。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发现患者朱某在9月底前,因常年风湿性关节炎经朋友介绍后到甪直某养生馆进行咨询。

当时,养生馆负责人何某自称从小跟随湖南老中医学医术,可以治疗朱某的疾病。朱某信以为真,何某当场为朱某开具了1500元的中药处方。朱某服用了一段时间的中药后,病情并未见好转,遂上门交涉发生纠纷。

经过询问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何某系高中毕业,为了经济利益,铤而走险,以“中医养生”为幌子,以祖传中医招摇撞骗,骗取一些乱病急投医患者的信任,谋取不法利益。执法人员认定该养生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人何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却为顾客开具处方,属于非法行医。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和没收非法药械的行政处罚。

 


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非法宣传,看病一定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可以拨打68653884进行投诉举报。通讯员 王伟 王小明 本报记者 薛马义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少数养生馆打着“中医养生”的旗号,以疾病诊断和治疗为目的提供的针刺、中药灌洗肠等服务,其实这些都是属于非法行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在2014年4月《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指出,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一旦有违法行为,应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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