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宗巍)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列出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其中包括: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打开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在显著位置就能看到这20类不准公职人员参加的饭局情况。这20类饭局包括: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接受基层单位吃请、接受异地接待、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企业安排的吃请、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等内容。
其中,每一项不准参加的饭局后面都有一个“条规释义”,细致介绍了具体情况。
20禁吃
● 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 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条规释义: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
● 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 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 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 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吃请
● 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 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 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条规释义: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 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条规释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
● 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 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 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 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 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 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条规释义: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埋单。
● 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 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 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