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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一周内发生两起击毙猛犬事件 狗患何时了

2013-07-04 07:27 | 来源:

一周内,泸州发生两起击毙猛犬事件;近期将出台措施规范养狗

  前几日,泸州一条近百斤的藏獒咬伤一位妇女,民警为防止藏獒再次伤人,将其击毙。而昨日,泸州市龙马潭一小区内,又出现一条身长一米左右的恶犬,其四处乱窜吓坏了附近的居民。民警在对现场情况进行评估后,为了防止市民被咬伤,最终将其击毙。

  猛犬流窜 小区老人孩子不敢出门

  “我带着儿子从那里经过,小孩被狗被吓哭了。”印象山居小区的居民张晓(化名)说,昨天上午,她带着儿子在小区附近玩,后来不知什么时候,身边就窜出一条棕黑色的大狗。张晓回忆,当时那条大狗一直在小区的门口徘徊,由于狗的体型巨大、眼神凶猛且毛发浓密,她和孩子都被吓得不轻。

  同张晓一样,被这条凶猛大狗吓坏的居民,还不在少数。“我和老伴当时正准备出去吃饭,谁知道就撞见了这条大狗,吓得我们都不敢出小区门。”张婆婆说,自己以前没注意到小区有条这么大的狗。

  面对这条身长一米左右的大狗,不少市民都表示担心会咬人,便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捕狗 棕色大狗窜入小区楼道

  接到报警后,莲花池派出所的民警迅速前往小区。“当时我们到达小区后,看到那条大狗就在小区门口。”派出所民警说,当时,大狗在小区门口来回走动,许多路过的居民,看到后都纷纷避让,不敢往前。

  “这条狗身长1米左右,毛发丰茂并呈棕黑色,而且剽悍、凶猛。”民警说。不知是不是感觉到民警向自己靠近,大狗突然调转方向,往旁边的一个小区逃窜。“大狗到另一个小区后,在院子里徘徊了一会,就朝小区中的一个单元楼走去。”民警回忆,看到大狗进了单元楼,所有人心中都捏了一把汗,因为楼道里面空间狭窄,而且有人出入的机会也比较大。

  面对这种情况,民警们随即跟着大狗进了楼道。但是,他们刚一进去,大狗就转身意欲下楼。民警考虑,若是“硬碰硬”将狗捉住,民警们受伤可能性较大,于是,民警只好选择先行撤出楼道,让大狗出去。

  防止伤人 民警请示后击毙大狗

  在民警退出楼道后不久,大狗就从楼道中走了出来,并继续往附近的另一栋单元楼走去。看见大狗的这个举动,民警便一直和它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眼看着狗又要走入另一栋楼中,而且围观的居民越来越多,考虑到居民的安全,民警只好向上级领导请示,希望能在这条狗伤人之前,击毙这条危险的大狗。

  在请示得到批复后,民警迅速疏散了周围的群众,随后,开枪击毙了它。民警提醒,如果发现有禁止饲养的犬类,如体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种,都可以拨打110报警。

  记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近期泸州市将联合住建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一起加大力度规范居民区养狗行为。

热帖

  狗之患,人之祸 要管狗,先管人

  @新华视点:我们不能用人类文明的标准来要求狗,但必须用人类文明的标准要求狗主人。

  @雪尘:不能全怪狗狗,是主人不懂得如何喂养、调教。呼吁不懂得如何养狗之前,不要盲目养狗!对狗狗负责,对他人负责!

  @冰-273C:越来越多的人出来说公道话,“狗之患,人之祸”,连央视评论员都说出了:“错的不是狗是主人”。

  @木工:藏獒本应该生活在青藏高原!

  @马瑞:应该加强犬类的防疫体检,及时发现有无狂犬病,还有就是要给爱犬上户口。另外就是加强犬类训练,大型犬类还是避免去人多的地方。

  @付景涛:喜欢狗可以,但是养小型狗吧!

  编后语

  拴住乱窜的恶犬

  狗本应该是人类的亲密伙伴,恶犬屡屡伤人,其实根源在于“人祸”。每一起恶犬伤人事件,养犬人必然有着这样那样的违规行为。

  拴住乱窜的伤人恶犬,需要警方加强管理,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让养犬管理条例落到实处;更需要市民自觉遵守养犬规定,不养禁养犬,主动办理养犬证,管好爱犬。

  爱犬有自己的“身份”,能得到社会的认可,牵出来遛弯时不必躲躲藏藏,不用担心它哪天因为咬了人被就地击毙——这样养犬,方才是乐趣无穷吧?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龙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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