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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行走在乡间的女法官

2013-03-08 08:25 | 来源:

  

2013年3月7日,迎着晨曦,披着露珠,马莉、赵燕荣、阮蓉、刘厚林四名女法官和一名男法警和往常下乡一样,从泸州市纳溪区江宁法庭出发下乡。肩挎国徽、抱上卷宗和巡回审判的座牌……五人各司其职。为不误春耕,法官们当天的任务是到棉花坡镇韩桥村三社审理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和一起审结案件的回访。
    上午八点半出发,一截车程,爬坡上坎行了一段田间小路到了目的地李湾。由于事前预约,年近古稀的原告陈古华夫妇和被告两个儿子准时在家等候。两张方桌几条凳子,狭窄的瓦檐下,国徽悬挂——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彰显着尊严与公正。
    此起赡养纠纷,曾经镇、村几次调解双方尚未达成协议,原告把权利的希望付诸于法庭。从双方意见分歧、庭审调查和法庭调解,女法官们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切合案情实际启用“小额速裁、一审终审”的程序。近三个小时的审理和调解,父子双方“握手言和”,签定赡养协议,并当场付清了医疗等相关费用。
    审理一起,教育一片。下乡立案、送达、调查取证、巡回审判,“一年我们女子法庭至少上百次,有时下乡审理一起案件是两头黑。”副庭长马莉说。江宁法庭有些特别——是全省2002年3月8日成立的第一个女子法庭,现辖天仙、棉花坡、渠坝三个镇,辖区幅员面积180平方公里,服务群众7.2万人。10年,调解和便民成为江宁女子法庭的工作特色,并探索出“合法自愿、说服教育、情法并用、换位思考、找准症结、把握时机、借助外力、增加理由”32字调解法。
    巾帼不让须眉。2005年,江宁女子法庭被评为“2004年中国十佳人民法庭”;2012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面对苦与乐,女法官们说,我们要把调解和便民的优秀传统一直接力下去。图为三八节来临,姐妹们在乡间路上“秀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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