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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农田现3具女尸 嫌犯半年内连杀4人

2013-12-01 11:25 | 来源:

 

 

泸州农田田坎上挖出三女尸 嫌疑人曾多次入狱(图)

 

民警带杨光权指认现场

6个月时间,泸县连续发生4起人员失踪事件

嫌疑人自称,交代完问题会“累死公安”

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7日,泸县连续发生4起人员失踪事件。经过泸州市、泸县两级公安机关数十名专案组民警的艰苦奋战,案件成功告破,3名失踪女性尸体在田坎上挖出。2013年6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害4名无辜人员、震惊泸州(微博)的“1.7”系列命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

此案一审判决书长达32页,厚厚的6卷案件材料,详细记录着杀人凶手的残忍和罪恶。

刘连刚:要处理我,公安一家说了还不行。

相对杨光权而言,审讯刘连刚难度更大。第1次讯问时,他连简历都不说。

问到杨光权,他说:“认识,但没有任何交往。”其它的情况,他反复重复:“我不说了,你们(公安)有证据就拿出来。”审讯人员耐心做工作,对他好像是对牛弹琴。

第2次审讯,刘连刚说:“公安机关没有证据,最多关我24小时。要处理我,公安一家说了还不行。”

有一天,审讯人员提到监狱服刑生活时,他很有兴趣,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当审讯人员把话题转入他的犯罪问题时,刘连刚暴跳如雷:“你们有证据杀我就是!”审讯再次陷入僵局。

民警口舌费尽,反复的法律解释,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换来的只是刘连刚一句话:“你们说那些都是废话!”

审讯民警分析:刘连刚对妻子女儿有感情,很想与亲人见上一面。专案组决定:实行人性化执法,让他实现心愿。

见面后,刘连刚放声大哭。事后,他对审讯民警的抵触情绪好像蒸发不少。

他开始揭发:多次看见杨光权用面包车拉女人回家,并抢劫、强奸,最终将其杀害,但矢口否认自己参与。“为什么杨光权要当着你的面作案?”民警发问。“他培训我,想让我当帮手。”刘连刚回答。

专案组分析后,再次调整策略,瓦解攻守同盟,揭露其谎话。

审讯人员反复研究刘连刚的性格、心理,继续寻找切入点。大家认为:刘连刚希望找到救命稻草,还存在侥幸心理。

专案组决定:先让他自己反思,不要急于再审;更换主审人员;采取灵活机动的审查战术,不要谋求一步到位;必要时发出信号:他和杨光权的攻守同盟已被击破;他最心疼两个孩子,其中,一孩子户口问题还没有解决,公安机关帮助解决……

刘连刚随后被“冷”起来,几天后再审,他的态度果然发生变化:首先,他承认3名失踪妇女都是杨光权加害,自己参与,协助做了一些事情;与其中一名受害妇女发生了性关系。但辩称:“都是杨光权安排的,那女的也自愿。”

至此,刘连刚的铁嘴被缓缓撬开。

田坎上挖出三女尸

杨光权、刘连刚落网后,专案组分析:3名失踪人员很可能遇害,但没有找到尸体,案件仍然扑朔迷离。

警方公开组织泸县东部片区的百和、立石、太伏、兆雅、奇峰、云锦、百和等派出所警力,对辖区可能隐藏尸体的山林、水田、旱地、地沟、涵洞等展开地毯式搜索。

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振奋人心的消息频频传来:在杨光权家附近的一涵洞内,发现被烧毁的受害人阿春遗物;在杨光权家中搜出的手镯,经鉴定确认系受害人阿蓝所有……

2012年1月17日,在刑侦战线摸爬滚打20余年、曾获泸州市“破案能手”称号的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大强搜索时发现一个奇怪现象:在杨光权家附近,一段田坎两边被挖,还留有新鲜痕迹,中间保留。

他和搜索组的刑警们都停住了脚步,反复查看后,向旁边的杨光权儿子杨明富询问:“这里是谁挖的?为什么要这样挖?”

杨假装镇静,没有回答,沉默一会儿反问:“我父亲都失踪好几天了,可不可以报案?”“他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审查。”李大强厉声回应。

杨明富脸色大变,没有说话,悄悄离去。

情况反常,专案组迅速通知所在村、社干部赶到这里,对有新鲜泥土痕迹的地方组织挖掘。

果然,一件金黄色的羽绒服很快露出地面,刨开泥土,一具包裹的尸体呈现出来。一会儿,相距几十公分的又一具尸体也被挖出地面。

现场勘查、尸检等工作随之展开,死者身份很快确定:他们正是失踪的阿春、阿蓝。

但是,还有一名失踪女性生死不明。如果遇害,尸体又在哪里?搜索组继续查找,1月19日,终于在杨光权住宅附近另一田坎上将山东的阿玲尸体挖出。

杨光权交代的大量情况被揭露出虚假,眼看罪行全面暴露,他被迫缴械投降。专案组随即对其儿子杨明富进行审查。

如果说审查刘连刚太难,那审杨明富还要难很多。审讯民警做了大量工作,杨明富只有一句话:“我不知情,你们不要冤枉我。”

当问及刘连刚的情况时,杨明富也装糊涂:“我不知道是谁,我不认识。”

后来的多次审讯,让民警伤透脑筋。不管采用什么策略,都不见效。连续5个月11次讯问,无论问什么问题,杨明富的回答都只有几个字:“我不知道。”有时还发出一点藐视性的嘻笑。每次审讯结束,杨明富都拒绝签字。

专案组下定决心:穷尽一起措施、不惜一切代价,全面收集其它证据,即使是“零口供”,也要把犯罪分子依法送上法庭。

内审外查全案突破

杨光权、刘连刚虽然交代实施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但互相推卸责任,案件疑点、不吻合的地方仍然较多,按照起诉案件证据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2012龙年春节刚过,泸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雷宏即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再次前往泸县,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决定:派出一个工作组赴山东青岛,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策应审讯;审讯组下设3个小组,优化人员搭配;新成立一个组,专门负责全案材料的收集、汇总、梳理、分析;刑事技术部门迅速将相关检材送公安部权威机构检验、鉴定……

案情重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前期侦查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对完善证据提出要求和建议。

为了让检察机关及时监督公安机关办案、跟踪办案进度、熟悉案情,便于快审、快结、快诉、快判,专案组边收集证据,边复印材料送公诉机关审查、监督。

2012年2月1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泸县警方对“1.7”系列命案的凶手杨光权、刘连刚及涉案的杨明富执行逮捕。

宣布逮捕后,刘连刚知道罪责难逃,痛哭两次。

审讯民警再次开展政策攻心,刘连刚又提出想见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专案组认真分析研究后,没有同意。他便开始写家书,写夫妻13年的感情,写忏悔,也开始配合调查审讯。

刘连刚说:“我只有给受害人说声对不起,对不起良心,他们和我无冤无仇,我要在来生做牛做马偿还他们。”

刘连刚很想保命,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交代了自己的问题,也揭发杨光权惊人一幕:“我曾经听杨光权说过,天天都想杀人,不杀人手就痒,天天杀人都不怕。杨光权经常给我说,要专门挟持路上行走的单身女性,劫财后还要劫色,杀了埋在他家周围,准备埋一个美女堆。等他死了之后,让这些美女陪他。”

专案组加大力度,对杨光权发起强劲攻势。眼看大势已去,没有退路,这块“硬骨头”终于被专案组啃下。

山东调查组顺利完成任务归来,公安部物证鉴定也很快出结果,外围调查组获取到大量新证据,全案瓜熟蒂落。2012年7月,泸州市公安局正式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四条生命惨死真相

这是泸县历史上罕见的系列命案,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在泸县、泸州市均属罕见。案发后,泸州市、泸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亲自指挥,各警种、各部门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专案组民警锲而不舍,通过数月艰苦奋战,与心狠手辣、阴险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展开激烈、持久的较量,最终赢得胜利。中共泸县县委领导批示:“此案的破获,充分彰显了泸县公安是一支英勇善战、斗智斗勇的队伍,是老百姓的保护神,应通报表彰并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希望泸县公安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再接再厉,再创新绩,再立新功!”

2013年8月,泸县公安局党委拟申报“1.7”系列抢劫强奸杀人专案组集体二等功,为专案组成员刘明杰个人申报二等功,为阮小斌等7名民警申报个人三等功。

法院最终认定:2011年农历8月至2012年1月,杨光权、刘连刚共谋后,多次由杨光权驾驶其五菱面包车搭载刘连刚,在泸县境内寻觅抢劫、强奸作案目标。

2011年农历8月的一天晚上,杨光权、刘连刚驾车窜至泸县立石镇泸渝路的公路边,将被害人阿玲诱骗上车,带至杨光权家中,二人将其杀害后,劫取随身携带现金200余元。其后,二人将阿玲尸体掩埋在杨光权住宅旁的田地内。

2011年12月13日晚,杨光权、刘连刚驾车窜至泸县太伏镇寻找抢劫目标,遇见欲坐车回泸州(微博)的被害人光友,二人搭载光友上车辗转行至泸县奇峰镇杨高村四社黄金山机耕道处,将光友杀死后丢弃在路旁干水渠内,并劫取现金1000余元。

2011年12月26日晚,杨光权、刘连刚驾车又窜至泸县福集镇龙脑大道南桥处,将阿春挟持上车带至杨光权家,二人劫取阿春随身携带现金200余元和银行卡后,又逼问出银行卡密码。杨光权指使其子杨明富伪装打扮与刘连刚到泸县云锦镇邮政储蓄银行取走7200元,回去便交给杨光权分配。其间,杨光权对阿春实施强奸。之后,刘连刚将其残忍杀害,将尸体掩埋在杨光权住宅旁的田地内。

2012年1月7日晚上7时许,杨光权、刘连刚驾车窜至泸县云锦镇云丰村泸永公路,将阿蓝挟持上车带至杨光权家,二人劫取阿蓝现金200元和一个玉手镯,并对阿蓝实施强奸,然后将其杀害,把尸体掩埋在杨光权住宅旁边的田地内。

凶残杀手其人畸事

刘连刚从小就缺少父爱母爱,吃了很多苦。3岁时,父亲就因犯抢劫罪,被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西宁监狱服刑。回家几个月,又犯盗窃罪,被判刑5年,在川南监狱服刑。第二次服刑回家后,先后两次再犯拐卖妇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5年。因刘连刚父亲入狱,母亲随之离婚远走,将其抛下流落西安街头,被好心的巴中人捡回家。19岁那年,他独自跑回泸县老家。

杨光权和刘连刚父亲称兄道弟,曾一起拐卖妇女同被判刑。刘连刚平时和杨光权关系很密切,两人曾订立攻守同盟:结伙作案,不得出卖对方。

当地群众说:杨光权十多岁就偷东西,什么都要偷,连他亲戚都不放过。刑满释放后,他不思悔改,在当地更加横行霸道,周围的人都很恨他、怕他。哪怕自己的东西被盗,明知是杨光权所为,都不敢说,不敢问。杨光权盗窃有时明目张胆,也没有人敢报警。杨光权公开说,自家周围的大批树木,都是偷来的。

杨光权到处叫嚣:“谁对不起我,我就要杀谁。”这个人心狠手毒,周围的村民都感到人心惶惶。有一次,杨光权与牌友任某、袁某发生一点小纠纷,就手持钢钎,将袁某手腕打伤;撬坏任某家房门后,将其家人打伤。袁某、任某被迫给付3500元、3000元,才幸免大难。有一位村民亲眼看见杨光权偷东西,就好心劝他。杨光权对其怀恨在心,隔了三个月,该村民的房屋被烧毁。

2013年6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害4名无辜人员、震惊泸州(微博)的"1.7"系列命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有3次犯罪前科的凶手杨光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3次犯罪前科的同案人刘连刚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同样获死刑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光权儿子杨明富在警方侦查期间,12次讯问均为"零口供",法院认定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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