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10月1日过后,泸州各级民政部门将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泸州取消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泸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民政部发出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各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非数据交换)、公函往来等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王云岭 记者 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