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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获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2015-02-05 09:31 | 来源:

     记者昨日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月2日,在深圳召开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座谈会上,泸州市正式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钢向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进行了授牌。国务院参事张纲对泸州市创建质量强市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点评道:“泸州市通过质量强市建设工作,促进了一、二、三整个产业的转型升级。”

     会上,刘强以《以质量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题,作了交流发言。他说,泸州市早在1995年就提出“质量兴市”战略,20年来,泸州市把提升产业质量作为重要内容,着力推动“泸州制造”向“泸州创造”转变、“泸州产品”向“泸州品牌”转变、“泸州速度”向“泸州质量”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泸州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排位连续多年保持在四川省前列。刘强表示,泸州市将以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新的起点,把泸州发展全面推向“质量时代”。

    据介绍,“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我国质量工作最高荣誉奖。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份的105个城市提出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请,经质检总局组织专家评审,63个城市先后获批开展创建活动,其中深圳等11个城市已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荣誉称号。四川省仅有成都市和泸州市获得。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计划通过3—5年的努力,批准命名30—50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严格控制批准命名城市的数量,并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不再发挥示范作用的,将取消示范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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