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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出台

2014-12-26 23:27 | 来源:

为进一步加快建立泸州市合理就医格局,充分发挥省市级医疗机构及区县内领头医院在整个分级诊疗过程中的技术引领作用,推动泸州市医疗资源、医疗技术等方面优势互补,近日,泸州市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泸州市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建立完善“1337”诊疗网络体系,着力构建区域医疗中心。

  泸州市构建区域医疗中心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建立完善“1337”诊疗网络体系,建立上下联动、对口支援、能力建设、签约服务、利益引导的新机制,引导病人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分流,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就医新秩序。

  一个标准:即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和编制的疾病分级诊疗指南开展分级诊疗工作。

三个层次:即按照区域和功能定位,划分为“川南区域医疗中心、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区域医疗中心”3个层次。

  三级网络:即通过分级医疗工作的推进,逐步建成覆盖市、县、乡镇的三级分级医疗网络。

  七个片区:即按区域全市共划分为江阳、龙马潭、纳溪、泸县、合江县、叙永县等七大区域医疗中心。

  从服务划分上看,川南区域医疗中心以泸医附属医院,泸医附属中医医院、泸医附属口腔医院、西南康健中心等省级综合、专科医院作为泸州市区域内“川南区域医疗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重点解决区域内医疗机构无法处理的疑难危重疾病,同时将医疗技术辐射川南市州及周边省份。

  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市计划生育指导所等市级医疗机构作为泸州市区域内“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主要组成部分。重点解决市内疑难危重疾病,同时将医疗技术辐射全市各区县。

  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分七个区域医疗中心,各区域中心主要解决所属地区的疑难危急重症,并辐射周边地区。将各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解决基本医疗服务,落实首诊在基层的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

  同时,各区县建立以辖区内区域医疗中心的领头医院为核心,与区域内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联盟,即建立“医疗联合体”的模式,根据疾病的轻、重、缓、急,鼓励患者首先在“医疗联合体”内双向转诊,形成全域全系统分级诊疗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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