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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添加违禁成分 立案后仍照常销售

2014-06-17 09:00 | 来源:

如果突然发现花大价钱买的“高大上”进口食品添加了违禁成分,你会作何感想?记者近日接到消费者投诉,一种名为“七之海ACE胶原蛋白粉”的进口食品违规添加有我国禁止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的成分——透明质酸

  记者调查发现,该产品在全国200多家高端超市有售,在重庆食药监部门已立案调查的情况下,重庆部分超市却将产品外包装上的配料表修改后继续照常销售。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的邓先生花了1000多元在远东百货购买了两盒名为“七之海”的进口食品,准备赠送给亲戚朋友。然而,身为业内人士的邓先生却不经意间发现,“七之海”竟添加了我国禁止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的成分——透明质酸,随后他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举报。

  何为透明质酸?专业人士告诉记者,透明质酸属于酸、碱、盐中的酸,有保湿的作用,分为外用和口服两类,目前对人体的毒性不明,食用的安全剂量也不明确。记者查询发现,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明文规定,透明质酸等7种新资源食品成分仅能使用于保健食品,不得用于普通食品,且每天食用量不能超过200毫克。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江北区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初步调查,被投诉单位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产品,该局已经立案,目前正处于调查取证阶段。

  记者日前走访了重庆主城区销售“七之海”的三家超市后发现,重庆有的超市已将该产品下架,但部分超市却将“七之海”主要成分中的透明质酸去掉,照常上架销售。

  在邓先生购物的远东百货,记者在货架上已经看不到“七之海”的影子,销售人员说,该产品一个多月前就已经下架。“不知道是违反了什么规定。”

  然而,在解放碑和观音桥的Ole超市,店内的保健品货架上仍有“七之海”在销售,并且价格不菲,500多元一盒。记者发现,其所售产品的规格、包装、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均与邓先生所购产品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其中文说明的“配料”有了明显的修改痕迹,同时,透明质酸已经在配料中消失。

  新闻链接

  进口食品“三宗罪”

  一、添加违禁成分

  早在2005年8月,卫生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罂粟籽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调味品。卫生部同时要求,严禁用罂粟籽或罂粟籽油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然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日前公布最新预警信息称,中粮我买网有限公司进口的卡斯芝士洋葱小麦饼干因违规使用化学物质罂粟籽而登上了不合格进境食品、化妆品黑榜。

  二、使用假冒原料

  今年端午节期间,重庆消费者高先生在重庆多个大型超市为孩子购买了进口“杏仁糖”。打开食用时才发现,商品配料表上明明写的是“杏仁”,产品中却是扁桃仁。实际上,无论是成本还是营养价值,二者都有巨大差距。

  对此,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不要盲目相信进口货。

  三、隐匿身份信息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销售进口食品的超市,尤其是进口食品销售网站,所售食品的外包装上只有外文,根本没有中文标志,仅凭外观完全无法辨别真假。然而,不少消费者却认为,没有中文标志才充分说明是真正的进口食品。

  对此,重庆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喻军表示,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才能够进行合法销售,证书上注明了该进口食品的详细信息,并盖有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的公章。进口食品包装上必须印有或贴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标志,在标明产品基本信息的同时,还标明了该食品的国内销售商或代理商名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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